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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國科會歐盟第四期癌症轉譯計畫(TRANSCAN-4)跨國多邊合作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7-21

【內容簡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歐盟同步徵求「第四期癌症轉譯計畫(TRANSCAN-4)」跨國多邊合作計畫,旨在鼓勵國內研發團隊積極參與歐盟相關大型科研暨創新計畫。臺灣端的計畫主持人若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的資格規定,且其參與的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未獲歐盟補助經費,即可向國科會申請經費補助。本計畫經費補助上限為每年 3,000,000 元,申請人需在 2026/07/21 前透過歐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程序。
・對象(須符合):臺灣端計畫主持人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我國團隊所參與之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我國團隊正式成功參與該計畫且未獲歐盟補助經費;參與歐盟跨國團隊計畫所負責執行的計畫內容必須為科研或創新等相關類型工作
・科研暨創新計畫補助:上限 3,000,000 元/年,補助項目同國科會一般專題研究計畫,國外差旅費限於歐盟計畫合作團隊所在地國家使用
・申請:透過歐盟線上申請系統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經歐盟審查成案者,我國團隊須於該歐盟計畫起始執行一年內循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方式研提「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由計畫主持人任職機構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期程及計畫徵求說明以歐盟徵求網站(https://transcan.eu)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資訊為準;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申請機構應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期間之實驗參數、數據、圖(影)像、紀錄等相關原始資料,應於執行期滿日後至少保存三年;有關智慧財產權,請務必確保計畫研發成果不違反他人(國內外)之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相關智慧財產權規範,如有涉及違反相關規範者,須自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本會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書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資料表(IM01)」中「國外合作計畫經費來源」請選擇「其他」,機構名稱請填「European Commission」;其他未盡事宜請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核定執行多年期計畫者,應於期中各年計畫執行期滿前二個月線上繳交進度報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將逐年審查計畫執行績效,執行效益不彰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得停止補助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7/21

資料來源:https://www.rd.ntust.edu.tw/p/406-1055-148330,r1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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