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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5萬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外籍學生工作許可證申請

財經金融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協助外籍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讓在臺就讀的外籍學生能合法在校內外工作。學生需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申請,並備妥在學證明、護照、居留證及繳費收據等文件。未依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證而工作者,將面臨新臺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的罰鍰。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一年,除寒暑假外,每週工時上限為 20 小時。
・對象(須符合):外國留學生,應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外國學生身分;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財力無法繼續維持學業及生活,並能提出具體證明者;就讀學校之教學研究單位需外國學生協助參與工作者,並出具證明;與本身修習課程有關,需從事校外實習者,並由開課系所出具證明;就讀研究所,經學校同意從事與修習有關之校內外研究工作;具特殊語言專長,並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可擔任各大專校院附設語言中心或是外國於台設立之語言機構兼任外國語文教師者
・工作許可證:最長許可期間為 1 年
・僑外學生於每學年第 1 學期 10/1 起至次年 9/30 期間申請工作許可者,其許可期間不得逾次年 9/30
・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時為 20 小時
・申請:線上申請(請詳閱「線上申請工作證流程手冊」)
・📍106335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際大樓402室(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 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即受聘僱者,處 30,000 元以上 150,000 元以下罰鍰

【金額/折扣】

最高15萬元

資料來源:https://www.oia.ntust.edu.tw/p/412-1060-1206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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