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及國際競爭力,鼓勵教師以英語授課,並強化校內英語學習環境,提供英語授課課程補助。此補助分為課程補助與教材補助,新開課程最高可獲 50,000 元課程補助及 20,000 元教材補助,續開課程則為 30,000 元課程補助。若課程實際修課人數超過 80 人,課程補助將增加 1.5 倍。申請對象為經系所及學院課程委員會核准的全職專任教師,且課程內容、教材、授課、討論及評量皆須全程以英語進行。教師可於每年 6 月中旬至 7 月底(秋季班)或 11 月底至 12 月底(春季班)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教師須經相關系所、研究所或學位學程及學院課程委員會核准;課程內容、教材、授課、討論及評量皆須全程以英語進行;補助對象為全職專任教師;課程須符合以下類別之一:基礎與通識課程、模組課程、學程課程、系所必修課程;實際修課人數需符合以下原則:大學部課程原則上至少 20 名學生;高階課程(課程代碼含 "U")原則上至少 15 名學生;碩士班課程原則上至少 10 名學生;博士班課程原則上至少 5 名學生;課程評鑑分數良好且評鑑回覆率大於 25 %(新開英語授課課程除外)
・新開課程課程補助:50,000 元
・新開課程教材補助:最高 20,000 元(憑收據核銷)
・續開課程課程補助:30,000 元
・課程實際修課人數超過 80 名學生:課程補助增加 1.5 倍
・學程課程額外補助:100,000 元(若學程內所有課程皆轉為英語授課,可向相關系所申請,無時間限制)
・英語授課教學助理(EMI TA)補助:可同時申請
・博士後研究員授課補助:可同時申請
・若課程未達 2 學分:補助金額為上述金額的 50 %
・申請:請依國際事務處每年公告的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辦理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9am - 5pm
・- 補助款項來源包含高教深耕計畫、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及校內相關預算
最高100,000元
每年秋季班課程 6 月中旬 ~ 7 月底;每年春季班課程 11 月底 ~ 12 月底
資料來源:https://gscholar.ntu.edu.tw/useful-information/?p=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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