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及國際競爭力,鼓勵教師以英語授課(EMI),提供課程補助及教材補助。此補助適用於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有給職教師,涵蓋基礎、通識、模組、專業學程及系所必修等各類 EMI 課程。新開課程每門最高可獲 50,000 元課程補助及 20,000 元教材補助,續開課程則為 30,000 元。若修課人數超過 80 人,課程補助可增加 1.5 倍。申請期間為每年 6 月中旬至 7 月底(秋季班)及 11 月底至 12 月底(春季班)。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有給職教師;申請課程須經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及學院課程委員會核准;課程內容、教材、授課、討論及評量須全程以英文進行;實際修課學生人數須符合以下原則:大學部課程至少 20 人、高階課程(課程代碼含「U」)至少 15 人、碩士班課程至少 10 人、博士班課程至少 5 人
・新開課程課程補助:每門課程 50,000 元
・新開課程教材補助:每門課程最高 20,000 元(憑收據核銷)
・續開課程課程補助:每門課程 30,000 元
・課程補助加碼:若實際修課學生人數超過 80 人,課程補助將增加 1.5 倍
・教師每學期最高補助:每位教師每學期最高可獲得 80,000 元(含課程補助及教材補助)
・專業學程額外補助:若經核准的專業學程內所有課程皆轉為 EMI 課程,相關系所可獲得額外 100,000 元補助
・申請:依國際事務處每年公告的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辦理
・課程未提供至少 2 學分者,補助金額為上述金額的 50 %;除新開英文授課課程外,將考量前三次課程的學生修課人數及課程評鑑結果,評鑑分數良好且回覆率高於 25 % 者優先補助;專業學程的額外補助無時間限制,系所須填寫相關表格並通過審查;補助款項來源包含高教深耕計畫、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及學校相關預算;若課程經核准補助後取消,則不予發放補助款
最高100,000元
每年 6 月中旬 ~ 7 月底, 每年 11 月底 ~ 12 月底
資料來源:https://gscholar.ntu.edu.tw/useful-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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