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舉辦 115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旨在提升縣內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的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並選拔代表臺東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的選手。競賽項目包含演說、朗讀、作文、寫字、字音字形及讀者劇場等多種語文類別,分為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縣賽優勝者可獲得嘉獎、獎狀等獎勵,代表臺東縣參加全國決賽的選手及指導老師,更有機會獲得最高 5,000 元的優勝獎金。學生組及教師組由學校統一線上報名,社會組則需自行填寫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承辦學校。
・對象(須符合):國小學生組:就讀本縣公私立國小且未滿 15 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須經分區賽前 3 名(綠島及蘭嶼第 1 名)始得晉級報名縣賽;國中學生組: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且未滿 18 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高中學生組:就讀本縣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未滿 20 歲,及五專前三年之學生、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教師組:服務於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除前述各組身分外之各界社會人士、大專校院學生,以戶籍所在地(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須設籍 6 個月以上)、服務機關所在地(需服務單位出具證明)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為依據;競賽員每年每人以參加 1 項為限,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學生組種子競賽員:近兩年內(2024 ~ 2025 年)曾獲縣賽該語言該項第 1 至 3 名,或曾獲全國決賽該語言該項特優(跨學制種子)或優等(一般種子)
・教師組競賽員獲第 1 名:嘉獎 2 次
・教師組競賽員獲第 2、3 名:嘉獎 1 次
・教師組競賽員獲第 4 至 6 名:頒發本府獎狀
・學生組優勝競賽員:依其就讀學校相關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優勝競賽員:由其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敘獎
・指導教師獲第 1 名:嘉獎 2 次
・指導教師獲第 2、3 名:嘉獎 1 次
・指導教師獲第 4 至 6 名:頒發本府獎狀(僅限縣賽)
・全國賽團體賽特優選手及指導老師:優勝獎金 5,000 元
・全國賽個人賽特優選手及指導老師:優勝獎金 4,000 元
・全國賽學生組指導老師:優勝獎金 3,000 元(1 項目)
・申請:學生組及教師組由所屬學校統一採系統報名(https://play.xsv.tw/ttlc/),線上列印報名表核章後寄至承辦學校;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自行填寫縣賽報名表紙本連同證明文件寄達承辦學校
・📍國語文競賽承辦學校:東海國小教務處收件(950 臺東市長沙街 329 號);本土語競賽承辦學校:仁愛國小教務處收件(950 臺東市四維路一段 400 號)
・競賽員資格若有不符,其成績不予採計,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競賽員本次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教師參加者教師社會組可公假登記,課務須自理不支差旅費
最高5,000元
2026/05/26 ~ 2026/06/18
資料來源:https://nttusps.nttu.edu.tw/p/406-1065-176333,r200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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