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商管專業學院針對 111 學年度(含)後入學的 MBA 碩士班研究生,提供先修課程學分抵免及英文學分免修的機會。學生可憑入學考試成績、大學成績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於新生入學後一周內申請先修課程學分抵免,經審核通過後可抵免部分學分。此外,若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達到多益 785 分以上,或相當於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的其他檢定分數,即可免修 4 個英文學分,有助於學生彈性規劃修業進度。
・對象(須符合):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商管專業學院碩士班研究生;適用於 111 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申請抵免學分者須在校修業至少一年(不含休學)且符合畢業相關規定;申請抵免學分之學科名稱與學分數,原則上應與曾修習及格之學科名稱與學分數相同;大學部曾先修研究所課程,成績達研究所及格標準且該學科不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者,方得申請該學科之抵免
・對象(符合任一):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達多益 785 分以上;英文能力檢定成績相當於「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上的其它英文能力檢定分數
・先修課程學分抵免:抵免之總學分數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
・英文 4 學分免修:英文能力檢定成績達標者
・申請:新生入學後一周內,憑入學考試成績、大學成績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先修課程之免修申請,送本學程審核
・📍台北市 106 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新生入學後一周內
資料來源:https://mba.ntust.edu.tw/p/412-1013-28.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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