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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

醫療健康 全台

【內容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為培育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特訂定此訓練醫院綱要。本綱要規範了訓練醫院的資格、指導人員的資歷、訓練計畫的內容,以及受訓醫師的申請資格與報備流程。凡持有醫師證書並完成精神科專科醫師訓練者,可向學會認定的訓練醫院申請接受至少一年的老年精神醫學訓練,完成後可申請專科醫師甄審。訓練內容涵蓋門診、住院、長期照護及急診等多元照護模式,旨在提升老年精神醫療照護水準。
・對象(須符合):持有中央主管機關頒發之醫師證書;完成精神科專科醫師訓練;為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會員(非會員須於申請訓練前一併遞交入會申請書,經審核通過並完成繳交相關費用);學員完訓後報名本會甄審考試時,須具備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
・獲得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資格
・訓練期間:至少 1 年,最長 2 年
・訓練內容:包括老年精神醫學門診訓練、急性住院病房訓練、住宿型長期照護機構訓練、急診或他科會診、老年醫學訓練及選修科目訓練
・申請:掛號郵寄相關資料向本會報備
・📍100229 台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 台大醫院精神部5樓501室
・訓練醫院每年最多可接受 2 位受訓醫師。受訓醫師於登記之訓練期間,原則上須執業登記在訓練醫院。訓練期間每週受訓時間至少 40 小時(值班時數不算),若少於 40 小時,則依減少時數等比例延長受訓期間(最長 1 年)。受訓期間至甄審資格審查截止日前須完成老年精神醫學論文一篇投稿。

【期間】

每年 8 月底前

資料來源:https://www.tsgp.org.tw/diplo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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