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旨在鼓勵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大學部優秀學生,透過學碩士五年一貫的修業方式,加速取得學士與碩士學位。凡修業滿五學期且成績平均達 GPA3.5 或班排名前 30% 的學生,可在第六學期提出申請。錄取者將獲得預備研究生資格,可提前選修研究所課程,並享有優先申請全時獎學金、擔任工程學院課程助教,以及代表學院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機會。此計畫旨在提供連續學習路徑,縮短修業年限,並培養具備學術與實務能力的優秀人才。
・對象(須符合):本校大學部(含校及各院不分系菁英班)學生;修業第五學期結束後;徵得一位本系教授同意擔任未來碩士論文之指導教授;報名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外籍生則需報名參加畢業當學年度外籍生招生考試);於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
・對象(符合任一):五學期的成績平均在 GPA3.5 以上;五學期的班排名前 30 %
・縮短修業年限:學士學位與碩士學位可於五年內完成
・提前入學申請全時獎學金:錄取者得視同為提前入學申請全時獎學金
・優先推薦參與工程學院甄審:擔任院課程助教
・代表工程學院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申請:於第六學期開始上課後一個月內向本系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文件
・取得預備研究生資格的學生,仍需報名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外籍生則需報名參加畢業當學年度外籍生招生考試)。取得預備研究生資格後,可於第七學期開始選讀研究所課程,所選修課程可於正式取得研究生資格後申請抵免。
第六學期開始上課後一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www.ct.ntust.edu.tw/ct/articles/view/669?itemid=7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