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為協助設籍或就讀於臺東縣外或離島地區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提供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的交通與住宿補助。補助對象包含考生本人及至多 1 位陪考家屬,涵蓋臺鐵、高鐵來回票價(離島考生可加計機票)及每晚最高 2,000 元的住宿費用。考生需於甄試結束後 7 日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車票、住宿收據及本人帳戶影本,以掛號方式寄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或就讀於臺東縣外或離島地區
・對象(符合任一):經各縣市政府核定為當年度低收入戶考生本人;經各縣市政府核定為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考生本人
・交通補助:本島地區考生補助臺鐵、高鐵來回票價(不含商務艙),限甄試前後一日(含當日)為準
・交通補助:離島地區考生可加計補助臺灣-離島來回機票,限甄試前後一日(含當日)為準
・住宿補助:一晚一房最多 2,000 元,住宿收據應有業者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並開立國立臺東大學抬頭及統編 93504006,限甄試前一日及當日住宿為準
・陪考家屬補助:至多 1 人可同享交通及住宿補助
・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 950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國立臺東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
・📍950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
・非郵局或合庫帳戶將被扣取手續費 30 元
最高2,000元
2026/05/18 ~ 2026/05/25
資料來源:https://se.nttu.edu.tw/p/406-1019-175708,r93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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