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提供雲林縣內教保服務機構的幼兒學費減免與詳細的收退費規範。針對就讀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的幼兒,若為家庭第一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上限為 1,000 元;若為第二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以及身心障礙幼兒,則可免繳學費。學費差額由行政院協助支付給園方。此外,辦法中也詳列幼兒中途入園、離園、請假或因法定傳染病停課時,學費、雜費、代辦費等項目的收費與退費計算方式,確保家長權益。
・對象(須符合):幼兒就讀設立於雲林縣之教保服務機構
・對象(符合任一):家庭之第 1 胎子女;家庭之第 2 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家庭子女;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
・第 1 胎子女學費減免: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 元,差額由行政院支付給園方
・第 2 胎以上子女學費減免:免繳費用,差額由行政院支付給園方
・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學費減免:免繳費用,差額由行政院支付給園方
・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學費減免:免繳費用,差額由行政院支付給園方
・身心障礙幼兒學費減免:免繳費用,差額由行政院支付給園方
・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中途入園收費:按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中途入園學費、雜費收費: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收取全額費用;逾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收取三分之二;逾三分之二者,收取三分之一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中途入園代辦費收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以月為收費期間者,自入教保服務機構當月收取費用,未滿一個月部分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
・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中途離園退費: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無法就讀者,全額退費;起始日後離園者,按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中途離園學費、雜費退費: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扣除開學前已收取之一定比率學費,餘全數退還;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逾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逾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中途離園代辦費退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就讀月數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幼兒因故請假連續達 5 日(不含例假日)以上退費: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按連續請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退還或次月減收請假週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一定日數(含例假日)以上退費: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按連續請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退還或次月減收停課週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一定日數(含例假日)以上退費: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按放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並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
・📍640114雲林縣斗六市社口里大學路二段281號
・教保服務機構應於招生相關資訊中,載明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規定,並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內將相關規定公告於教保服務機構資訊網站、本府指定網站或全國教保資訊網
最高1,000元
2022/08/01(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kindergarten-dl.yunlin.gov.tw/cp.aspx?n=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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