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供華語教師赴馬來西亞國民大學(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任教的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鼓勵具備華語教學能力的臺灣籍教師前往海外推廣華語文教育。獲聘教師除可領取馬來西亞國民大學提供的稅前月薪 1,200 令吉及辦公室、圖書館通行證等福利外,教育部另提供每月 1,700 美元生活補助費、最高 750 美元往返機票補助,以及 300 美元教材教具費。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設有戶籍,且持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相關碩士學位及教學經驗。申請者需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站註冊並將相關文件寄至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教育組信箱,收件截止日為 2026/07/10。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對象(符合任一):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華語教學相關之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稅前月薪:1,200 令吉
・每月生活補助費:1,700 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往返經濟艙機票:上限 750 美元(實報實銷)
・教材教具費:1 次 300 美元
・提供具電腦設備的辦公室
・可使用大學圖書館之通行證
・申請: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站 (https://lmit.edu.tw/Sc) 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將佐證資料寄至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教育組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主旨:應聘115年馬來西亞國立大學華語教師)
・補助期間以 1 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 1 年,累計不得超過 4 年。錄取者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並參與行前講習及每年至少 18 小時增能培訓課程。任教期間每半年需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需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同意或備查。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錄取者需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負擔相關費用。
即日起至 2026/07/10
資料來源: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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