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大學校院校務評鑑,旨在透過自我評鑑與實地訪評,協助各大學校院確認其功能運作是否符合設立宗旨與目標,並促進學校自我改進與品質提升。評鑑結果分為「通過」(效期六年或三年)、「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或「重新審查」等,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宗教研修學院、軍警院校及空中大學。評鑑項目涵蓋校務治理、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等面向,確保高等教育品質。
・對象(須符合):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宗教研修學院;軍警院校;空中大學
・校務評鑑認可結果:分為「通過-效期六年」、「通過-效期三年」及「重新審查」三種結果
・實地訪評:每大學校院以接受 2 天訪評為原則,設有分校區者必要時得增派委員進行 1 天訪評
・申請:依本會公告時程提交自我評鑑報告,並配合實地訪評作業
・📍10601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七樓
・實際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後續時程如有調整將另行文各受評學校
2023/02/15 前 ~ 2025/08/15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heeact.edu.tw/1151/1196/1497/1333/1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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