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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學士班榮譽學程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設立「學士班榮譽學程」,旨在輔導對數學研究或應用有強烈企圖心的學生,有效學習並達成攻讀博士班所需的數學廣度與深度,以強化其國際競爭力。本學程開放給臺大數學系(含雙主修)大二以上學生申請,需符合特定課程 GPA 平均達 3.3 以上,或具備其他優良事蹟經教師推薦。學生須修習至少 31 學分的榮譽學程課程(含學士班專題研究及學士論文),以及指導教授指定的至少 4 學分選修課程。完成學程並通過審查者,其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將加註「學士榮譽學程」。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含雙主修)大二(含)以上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曾修分析一、二、代數一、二且兩科 GPA 平均皆達 3.3 以上;具有優良事蹟且經教師推薦及本委員會審查同意
・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加註「學士榮譽學程」
・申請:請將申請表、成績單及研究計畫繳交至天數 503 辦公室
・進入學程後需由委員會委員分組擔任臨時指導教授;學生應於大三上學期於一門大三以上榮譽學程課程、選修課程或自我學習課程取得 A+ 成績;學生應在三年級下學期開學前找到指導教授;需完成榮譽學程課程至少 31 學分(含學士班專題研究 2 學分、學士論文 1 學分)及指導教授指定之選修課程至少 4 學分;畢業前需主動提交歷年成績單、學習指標完成報告書及學士論文向本系提出申請;通過學程標準包含學習指標完成度、修畢榮譽學程課程及指定選修課程學分、國際語文溝通認證(如 TOFEL 達 90 分)及學士論文審查;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數學系學士榮譽學程設置暨修習要點」

【期間】

每年 9/30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math.ntu.edu.tw/students/undergraduate/ho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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