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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00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UPTP計畫獎學金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為優秀的 UPTP 計畫學生提供為期一年的獎學金,協助其完成碩士或博士學位。此獎學金涵蓋學雜費、來回機票、每月 12,000 元生活津貼、保險、宿舍費、每學期 800 元書籍材料費及居留證申請費。首次申請者需與入學申請同時提交,續領者則需在現有獎學金到期前向 UPTP 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者須為全職學生,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或臺科大提供的全職獎助學金,並有義務在學位完成後為 UPTP 計畫服務。
・對象(須符合):優秀的 UPTP 計畫學生;首次申請者:持有學士或碩士學位,申請入學本校研究所的全職學生;續領者:已註冊學生,在第一學年結束時申請下一學年的獎學金續領;獎學金受領者有義務在完成學位後,以教學助理或教授身分回饋 UPTP 計畫,服務年限等同於獲獎學金的年數
・學雜費(含學分費)
・往返臺灣與巴拉圭最直接航線的經濟艙機票(畢業後)
・每月生活津貼:12,000 元(註冊後發放)
・醫療保險及商業意外險
・臺灣科技大學宿舍費
・書籍材料費補助:每學期 800 元(憑收據核銷)
・居留證申請費
・申請:新生應在國際事務處網站申請入學時,同時提交獎學金申請表;續領者應在現有獎學金到期前,且不晚於學校公告的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前,向 UPTP 計畫辦公室提交獎學金申請
・📍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際大樓12樓1206室
・獎學金核發期限為一學年,碩士班學生最多可續領一次(總計最長兩年),博士班學生最多可續領兩次(總計最長三年)。此獎學金由中華民國(臺灣)外交部資助,獨立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獎學金。每年獎學金名額將依 UPTP 計畫辦公室的預算分配而定。若有未獲系所推薦續領、學業表現不佳、休學、學期中離臺超過一個月未請假、未完成註冊、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提供虛假資料等情況,獎學金將被取消或中止,所有款項將停止發放,並可能需退還已領款項。

【金額/折扣】

最高12,000元

資料來源:https://uptp-office.ntust.edu.tw/p/404-1116-12054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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