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共同舉辦「115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評選」,旨在鼓勵全國國民中小學持續推動能源教育,提升師生能源素養。本評選活動依全國區域分為北、中、南、東區及離島進行評比,設有金獎、銀獎、優選獎及入選獎,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參選學校需透過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並提交113年度及114年度的執行成果資料,經書面審查與實地訪查後選出獲獎學校。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之國民中小學;透過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參選(各校得自行報名,惟須請所隸屬之教育局(處)推薦參選);準備113年度及114年度資料為主
・金獎:計4所學校,獎金100,000 元
・銀獎:計8所學校,獎金50,000 元
・優選獎:計8所學校,獎金20,000 元
・入選獎:若干名,頒發獎狀1幀
・進入複審之學校:獎勵金5,000 元
・申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至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標竿學校評選工作小組收
・📍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
・各獎項若任一區域內之學校未達得獎標準,名額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其缺額得彈性調整至其他區域使用。獲得金、銀獎之標竿學校,須配合主/協辦單位安排,於該校辦理區域成果分享活動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5/13
資料來源:https://energy.mt.ntnu.edu.tw/educateSchool_activity.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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