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提供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旨在鼓勵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且家境清寒的學生。申請學生須學業及操行成績優異,且未領取其他公費或獎助學金。獎學金依學制不同,國中生每學期 600 元,高中職生 1,000 元,大專院校生 3,000 元。符合資格的學生需備妥相關文件,經由就讀學校初審後,於指定期間內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家境清寒(需經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科技、綜合活動等八類科,每類科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80 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者;德行成績如無此項,得以獎懲紀錄、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國中學生獎學金:每學期每 2 班獎助 1 名,每名 600 元
・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高中職補校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獎學金:每學期每 100 人獎助 1 名,各校合計獎助 200 名為限,每名 1,000 元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獎學金:每學期每校獎助 1 名,各校合計獎助 40 名為限,每名 3,000 元
・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從寬擇優核獎,五峰鄉及尖石鄉國中及高中學生增加 3 名,大專院校學生增加 1 名;關西鎮國中學生增加 1 名,高中學生增加 3 名,大專院校學生增加 1 名
・申請:各校初審合格後,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章造冊,於 2026/04/02 前寄(送)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管科承辦人,信封上請加註「申請 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0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B 棟 6 樓
・申請文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職章;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資料不符(格式不符、未核章、證件不符、表件不完整)將不另行通知補件;專科學校請務必註明 2 年制或 5 年制
最高3,000元
自開學日起至 202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