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為鼓勵教師參與校學士學位學程,提供擔任校學士第二導師的教師每學期 1,000 元工作費。此費用旨在支持教師指導學生修讀跨領域課程,並協助學生完成校學士學位。教師需填寫第二導師同意書並經簽核後,將文件送至共同教育中心辦理。
・對象(須符合):擔任國立臺灣大學校學士學位學程之第二導師;協助指導學生修讀校學士之跨領域課程;填寫並簽核「國立臺灣大學校學士第二導師同意書」
・工作費:每學期 1,000 元
・申請:填寫同意書並簽核後,以紙本或電子檔方式送至共同教育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博雅教學館 5 樓 502 室
最高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ntuibpu.ntu.edu.tw/cl_n_200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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