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1,000元→臺大校學士第二導師工作費與探索學分彈性採計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推出的校學士計畫,旨在提供學生更彈性、多元的學習路徑,讓學士班學生能自訂跨領域學習計畫,並以雙主修形式修讀。此計畫允許學生在升大四前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依個人興趣與職涯規劃,修習不同學院的課程。此外,為鼓勵學生跨域學習,大一及大二學生修習外系探索學分時,可選擇將及格成績記錄為「通過」而不影響 GPA,或取消不及格成績記錄。同時,擔任校學士計畫的第二導師,每學期可獲得 1,000 元工作費,以支持其輔導學生跨領域修讀事宜。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可申請校學士計畫或探索學分);四年制學系學生須在升大四前申請校學士計畫(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是最後一次申請機會);五、六年制學系學生以前述類推;申請校學士計畫書須經共同教育中心校學士審查小組審核通過;擔任國立臺灣大學校學士第二導師(可領取工作費);(針對探索學分)學士班大一及大二學生,且修習外系課程(排除本學系、雙主修學系、共同必修、體育、進階英語、服務及探索學分、全民國防課程等)
・第二導師工作費:每學期 1,000 元
・探索學分:成績及格可申請改為「通過」並取得學分,不顯示原始成績亦不列入 GPA 計算
・探索學分:成績不及格可申請取消學期成績記錄,成績單上不顯示該科修課紀錄
・探索學分:大一及大二合計最多 6 學分
・申請:校學士計畫依申請流程辦理;探索學分申請為修課當學期期末考結束後~開學第 1 週網路申請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博雅教學館 5 樓 502 室
・校學士核准修讀人數目前以 2 %為原則,約 70 人;校學士申請主要依學生提供的計畫書進行審查,成績並非考量重點;校學士內所稱的領域專長、跨域專長或學分學程,皆須為本校開授課程才可納入;校學士必修科目不能採計跨校學分;修讀校學士學生之學籍還是歸屬於原學系,書卷獎評定方式依原學系規定辦理;探索學分申請,成績到齊學生再決定是否申請,不受理補申請及變更

【金額/折扣】

最高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ntuibpu.ntu.edu.tw/News_Toggle_n_165729_sms_100927.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