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校學士學位辦公室為鼓勵教師擔任校學士學位學生的第二導師,每學期將致發新台幣 1,000 元工作費予符合資格的第二導師。此費用旨在支持導師協助指導學生修讀跨領域課程,確保學生在校學士學位修讀期間獲得充分的學術指導與支持。
・對象(須符合):擔任國立臺灣大學校學士學位學生的第二導師
・第二導師工作費:每學期 1,000 元
・申請:需填寫第二導師同意書並經簽核後,以紙本或電子檔方式送至共同教育中心
・📍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博雅教學館 5 樓 502 室
最高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ntuibpu.ntu.edu.tw/News_Content_n_165695_s_26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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