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供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鼓勵代表臺北市參加特定賽事並獲得前 3 名的選手。申請對象須於賽事開賽首日已連續設籍臺北市 1 年以上。申請人需在賽會末日次日起算 6 個月內,透過線上系統向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代表臺北市參加該辦法第三條所揭賽會或賽事獲得前 3 名;於該賽會或賽事開賽首日已連續設籍本市 1 年以上之選手
・訓練補助金
・申請:全程採線上申請,請至本局「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grant.sports.taipei/),點選「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
資料來源:https://pe-acad.ncku.edu.tw/p/406-1045-297029,r86.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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