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與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合作,推出 115 學年度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此獎學金旨在鼓勵學生參與公益服務,設有清寒優秀學生、未來主人翁及護理人才等類別。申請學生須服務於國內慈善或社會福利非營利團體,並由 NPO 單位開立服務時數證明,透過學校學務處提出申請。學校必修的服務學習時數或實習不予採計。
・對象(須符合):學生;須服務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服務弱勢人群之非營利團體;NPO社福單位須協力開立服務時數;透過學校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清寒優秀學生(適用於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未來主人翁學生(適用於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護理人才(適用於護理人才獎助學金)
・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護理人才獎助學金
・申請:請自行向學校學務處詢問感恩基金會的獎助學金申請事宜,並透過學校申請
・詳情以計畫內為主
資料來源:https://www.grateful.org.tw/OnePage.aspx?tid=6&id=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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