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務處為提升教學品質、鼓勵學術研究及促進產學合作,提供多項獎勵與補助。其中包括針對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及一般英語授課的獎勵金,鼓勵教師採用英語教學。此外,學校也鼓勵引進具實務經驗的業界專家參與課程協同教學或指導學生實務專題,並依其授課時數或指導學生人數核發鐘點費及指導費。為支持教師的學術研發,符合特定研發成果或擔任國科會計畫主持人等條件的教師,可申請教學鐘點減授,以投入更多時間於研究工作。
・對象(符合任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專任或兼任教師;具實務經驗之業界專家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鐘點費:
・3 學分(含)以上課程:前 6 小時 1,600 元/小時,超過 6 小時部分 800 元/小時
・2 學分課程:前 4 小時 1,600 元/小時,超過 4 小時部分 800 元/小時
・1 學分課程:前 2 小時 1,600 元/小時,超過 2 小時部分 800 元/小時
・協同教學時數上限:3 學分(含)以上課程 12 小時、2 學分課程 8 小時、1 學分課程 4 小時
・申請條件:原授課教師亦須全程參與
・業界專家指導實務專題指導費:
・每位學生 2,500 元
・若多位業界專家共同指導則依比例分配
・同一位業界專家核發之指導費上限為 20,000 元
・EMI 課程獎勵:依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具體金額未列出
・英語授課獎勵:依獎勵辦法第五條規定申請,具體金額未列出
・申請條件:授課時數至少 25% 以上教學影片已依規定繳交或上傳,或自行保存必要時提供查核
・教師研發能量鐘點減授:
・申請條件:符合「提升研發能量減授辦法」第三條所列條件之一,包括:
・申請減授鐘點學年度之前二年度,至少有二篇符合研發成果績效獎勵作業要點第二條規定之論文,並達該領域前 40%,且為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申請減授鐘點學年度之前二年度,至少擔任二件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主持人,且核有本校管理費之計畫
・申請減授鐘點學年度之前二年度內,任一年度以本校名義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且單一年度總金額達 200,000,000 元
・新進教師到職日前二年內符合特定條件者 (如併計外校年資未超過二年、曾獲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等)
・申請減授之學年度支領講座彈性薪資者
・申請:- 業界協同教學課程申請表電子檔請教學單位彙整填報,核准後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
・📍106335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 業界協同教學專家是指業界裡具實務經驗的專家,聘至課程中與專任教師一起協同教學,而非學界
最高20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4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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