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推動中心推出「轉型正義教育」先導型計畫,鼓勵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的編制內專任教師提案,將轉型正義議題融入課程與社會實踐。本計畫旨在強化大學在轉型正義教育中的公共角色,並提供每案最高 1,000,000 元的補助,執行期程為 1 年。申請學校需透過線上系統上傳資料,並於指定期限內函送紙本計畫書至教育部。
・對象(須符合):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空中大學及專案輔導學校);計畫主持人須為前述大專校院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轉型正義教育先導型計畫補助:每案補助金額至多 1,000,000 元,執行期限 1 年
・經費補助項目:人事費(總經費 20 % 以下)、國內差旅費、課程相關費用、場域活動費、研究倫理審查費,以及其他經本部認定之計畫相關支出
・申請:申請學校須至本部大學社會責任推動中心計畫徵件系統上傳各項申請資料,並備妥紙本計畫申請書函送至教育部
・本計畫採部分補助,獲補助學校應編列本部核定補助經費 10 % 以上之配合款。每校至多可提案 2 件,同一教師至多擔任 1 件本次先導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提案應揭露是否已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並說明經費區隔及整合方式。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及大型設備購置費。涉及需進行研究倫理審查之計畫,應於執行前通過研究倫理審查。
最高1,000,000元
2026/03/10 ~ 2026/04/20
資料來源:https://usr.moe.gov.tw/tw/news/announce?id=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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