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為保障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權益,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優先住宿與住宿費減免優惠。低收入戶學生可享住宿費全免(不含押金及網路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則於學期期間減免 7,000 元住宿費,暑期減免 30 %。學生需於宿舍申請期限內提交當年度縣市政府核發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並每年初繳驗新年度證明。
・對象(須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具備當年度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且證明書上需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具備當年度縣、市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且證明書上需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
・優先住宿權
・低收入戶:住宿費全免,僅收押金及宿舍網路使用費
・中低收入戶:學期宿費減免 7,000 元
・中低收入戶:暑期宿費減免 30 %
・申請:請於各項宿舍申請作業期限內,檢附證明書向學校申請
・📍106319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身分若有異動須補繳或退差額;雙北市學生資格若取消須辦理退宿
最高7,000元
資料來源:https://osa_dorm.ntu.edu.tw/SettleDownTo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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