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興建熱能利用廠專案申請補貼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11-30

【內容簡介】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鼓勵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者興建廢機動車輛粉碎殘餘物(ASR)及其衍生產物之熱能利用廠,提供專案申請補貼。此補貼旨在協助處理業將每月產生的 ASR 送至自行或合作興建的熱能利用廠進行處理,並依實際利用量核算及撥付補貼費用。申請者需為符合資格的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並滿足熱能利用廠的股權比例要求。補貼申請分為兩階段,目前第二階段開放至 2026/11/30,通過審核後將核定補貼期間及費率。
・對象(須符合):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取得受補貼機構資格,且從事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務之處理業
・對象(符合任一):單一家處理業自行興建熱能利用廠者,該處理業及其股東於熱能利用廠取得董事及監察人資格所認之股份,合計應達熱能利用廠資本總額之 40 %;二家處理業合作興建熱能利用廠者,該二家處理業及其各自股東於熱能利用廠取得董事及監察人資格所認之股份,合計應達熱能利用廠資本總額之 40 %
・廢機動車輛粉碎殘餘物(ASR)及其衍生產物熱能利用補貼:依當月送交熱能利用廠之 ASR 及其衍生產物利用量占當月總產生量之比率計算補貼費
・申請:分兩階段辦理申請及審核,需檢附文件向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申請
・📍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處理業自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准日之當月起算五年內,應配合調度並提供自行投資或合作興建熱能利用廠每年 40 %之利用量,於廠內利用 ASR 及其衍生產物。補貼期間內處理業應符合董監事持股比率規定,未符合者將停止補貼。保固保證金新臺幣 3,000,000 元,需於第二階段申請前繳納。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oaout.moenv.gov.tw/law/NewsContent.aspx?id=4408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