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自 2026/07/01 生效。此補貼計畫旨在鼓勵機構回收處理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等應回收廢棄物,提供各類物品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部分精進補貼項目需提交計畫書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並有特定的補貼期間與總額上限。申請機構需依相關管理辦法及作業手冊規定辦理。
・對象(須符合):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所稱之受補貼機構;需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輪胎類)規定提出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計畫書(適用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費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計畫書(適用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費用);於完成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再利用後檢具相關流向交易憑證證明(適用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費用);需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規定提出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計畫書(適用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計畫書(適用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於完成廢液晶面板再利用並檢具相關流向交易憑證證明(適用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計畫書應於 2026/12/31 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適用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
・廢輪胎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整顆廢輪胎或非原型廢輪胎做熱裂解 3.2 元/公斤
・廢輪胎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膠片與鋼絲出貨量 3.5 元/公斤
・廢輪胎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膠粉出貨量 3.6 元/公斤
・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費用:第一級 4.7 元/公斤
・廢輪胎膠片、膠粉及碳黑精進補貼費用:第二級 5.8 元/公斤
・廢特種胎前處理補貼費用:內徑 24 英吋以上之廢農機用尼龍胎 500 元/條
・廢特種胎前處理補貼費用:內徑 24 英吋以上廢輪胎及廢特種胎(不含農機用尼龍胎)1,800 元/條
・廢特種胎前處理補貼費用:內徑 20 英吋以上未達 24 英吋且輪胎寬度 15.5 英吋或 395 公釐以上特種胎 1,800 元/條
・廢鉛蓄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一般鉛蓄電池 1.2 元/公斤
・廢鉛蓄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特用鉛蓄電池 2.4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電視機 335 元/台(花東運費補貼:17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電視機(液晶部分)超過 27 吋 260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電視機(液晶部分)27 吋以下 142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洗衣機 346.5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電冰箱 635.5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冷暖氣機 500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電風扇 33 元/台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影像管電視機 3.6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液晶電視機 5.8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電冰箱 4.4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冷暖氣機 3.2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洗衣機 3.4 元/公斤
・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廢電子電器):80.3 元/公斤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主機(含機殼、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114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主機(含機殼、主機板、硬式磁碟機)89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主機(含機殼、主機板、電源器)69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主機(含機殼、主機板)44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顯示器 207 元/台(花東運費補貼:8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顯示器(液晶部分)142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可攜式電腦(筆記型電腦)214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115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印表機 101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廢鍵盤 14 元/台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影像管顯示器 5.9 元/公斤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液晶顯示器 12 元/公斤
・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缺件廢鍵盤 8.8 元/公斤
・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廢資訊物品):80.3 元/公斤
・廢電子電器與廢資訊物品之廢液晶面板精進補貼費用合計總補貼額度上限:192,000,000 元
・申請: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 廢輪胎受補貼機構應定期回收清潔隊已集中之廢輪胎,回收價格不得低於每公斤 0.3 元
最高1,800元
即日起至 2026-08-31
資料來源:https://oaout.moenv.gov.tw/law/NewsContent.aspx?id=4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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