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為推動 2030 年綠電三成目標,將啟動離岸風電 3-3 期選商機制。此計畫旨在鼓勵具實績與統包工程能力的業者參與台灣離岸風電開發,並將對提前完成併網的業者提供額外獎勵。3-1 期未履約容量將併入 3-3 期選商,預計 3-3 期選商容量將高於 3GW。選商機制草案預計於 2025 年 5、6 月出爐,屆時將考量價格、併網年度、財務技術履約能力等指標。
・對象(須符合):具實績、EPC(統包工程)能力的公司;真正要耕耘台灣的業者(非單純財務投資)
・離岸風電 3-3 期選商資格:容量將高於 3GW
・提前併網額外獎勵:具體獎勵內容未說明
・申請:選商機制草案預計 2025 年 5、6 月出爐後,將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
・3-1 期展延 1 年寬限期不變;3-2 期須如期併網,未履約容量將併入 3-3 期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