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推動廚餘養豬場轉型改以飼料飼養,提供廚餘養豬農民相關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的利息補助,以減輕農民資金壓力。此補助適用於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且經農業部畜牧司納入廚餘養豬場補助名冊,並符合特定貸款規定的農民。貸款用途限於購買飼料或購置餵飼設施(備)的新貸案件。每位借款人最高可獲得 6,000,000 元貸款額度自撥貸日起一年之利息補助,年利率上限為 1%。申請人需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銀行當地分行或全國農業金庫等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期間自 2025/12/23 起至 2026/12/31 止。
・對象(須符合):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經農業部畜牧司納入廚餘養豬場補助名冊;符合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或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規定;貸款用途為購買飼料或購置餵飼設施(備)之新貸案件;購置餵飼設施(備)者須經農業部畜牧司(或委託單位)審核通過
・貸款利息補助:每位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 6,000,000 元,自撥貸日起一年之利息,補助年利率以實際貸款利率核算,並以 1% 為上限
・保證手續費補助:經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於補助期間及補助額度內免計收保證手續費
・申請: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或全國農業金庫等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十五號三樓
・購置餵飼設施(備)者,須經農業部畜牧司(或委託單位)審核通過;補助期間,受補助之設施(備)應維持正常運作;本補助與其他法令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違反相關規定者,農業部應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額或部分款項
最高6,000,000元
2025/12/23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law.afna.gov.tw/view.php?id=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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