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務處推出國內交換生甄選計畫,鼓勵學士班二年級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的在學學生,申請至國立金門大學或國立東華大學進行為期一學期或一學年的交換學習。獲選學生可體驗不同校園環境,並將交換期間所修學分依規定辦理抵免。申請者需於指定期間內備妥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等文件,經系所審核後送交教務處。
・對象(須符合):本校(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在學學生;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一年級以上學生;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申請人於交換期間不得因畢業或其他原因而喪失本校學籍;申請人不得以參與交換計畫為理由申請延畢
・國內交換生資格:可至國立金門大學或國立東華大學交換
・名額:每校各 10 名,單一系所至多錄取 2 名
・交換期程:可選擇 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或 115 學年度一學年
・申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規定文件,經送各系(所、學位學程)審核後再送繳至教務處
・📍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 4 段 43 號
・申請至他校交換(含境外交換)每校以一次為原則,合計申請交換期間以一學年為限。交換期間仍應在本校辦理註冊手續並依本校學雜費收取標準繳交學雜費、網路使用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等費用。錄取結果公告後,申請人不得任意要求更改交換學校。交換期間併計於修業年限內,交換期程結束後,交換學生必須按時回到本校原就讀系所繼續完成學業。修讀學分及成績得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2026/04/13 ~ 2026/04/24
資料來源:https://demoadmin.ntust.edu.tw/p/412-1048-11725.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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