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減輕家庭照顧壓力,特別針對外籍家庭幫傭的申請條件進行調整,並於 2026 年 4 月 13 日起實施新制。此政策旨在提供家庭額外的家務協助選擇,讓勞動者能安心續留職場。新制規定,只要家中有 1 名未滿 12 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此外,為優先協助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這些家庭除了可優先取得人力外,每月應繳交的就業安定費也從 5,000 元調降至 2,000 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
・對象(須符合):家中有 1 名未滿 12 歲的兒童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每月就業安定費 5,000 元
・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每月就業安定費 2,000 元(優先取得人力)
・申請:請洽勞動部相關單位辦理
・本措施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服務體系,而是提供額外家務協助選擇,並兼顧公平性,採弱勢需求、特殊需求優先制度
最高5,000元
2026/04/13(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4484&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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