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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寬恕政策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公平交易委員會推動「寬恕政策」,旨在鼓勵參與聯合行為(卡特爾)的事業主動向委員會揭露違法事證並協助調查。符合條件的事業,可依其提供資訊的時機與價值,獲得免除全部或減輕部分行政罰鍰的優惠。此政策有助於提升違法卡特爾案件的查處成效,並強化對違法行為的嚇阻力。申請方式包含書面或口頭陳述,並需提供具體違法內容及相關事證,經委員會審查後給予附條件同意,最終依履行義務情況決定罰鍰減免。
・對象(須符合):參與涉案聯合行為之事業;於準備提出申請至公平會開始調查程序前,未有湮滅、偽造、變造或隱匿涉案聯合行為之相關事證;於準備提出申請至公平會開始調查程序前,未直接或間接對外揭露其準備提出申請之事實,或其將向公平會提出申請之任何內容;誠實、全面且持續的協助調查(自提出申請至案件終結時止)
・免除全部罰鍰:適用於在公平會尚未知悉或調查前,第一位提出申請並獲附條件同意且履行義務的事業
・減輕部分罰鍰:適用於在公平會調查期間提出申請,或免除申請遭駁回後變更為減輕申請,並獲附條件同意且履行義務的事業。減輕幅度依序為:第一位 30% ~ 50%、第二位 20% ~ 30%、第三位 10% ~ 20%、第四位 10% 以下。減輕家數以 4 家為上限
・申請:書面(掛號或親持)或口頭(派員至公平會機關辦公處所陳述並簽名確認陳述紀錄內容)。書面或口頭均得委任代理人為之
・📍100219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
・🕒上班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4 時至 16 時 30 分
・申請人身分資料原則應予保密,除非當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關係企業共同提出申請,適用同一申請順位,視為單一事業。資格保留制度僅適用於申請免除罰鍰,可保留優先順位,但需在指定期限內提供資料與證據。事業未提出減輕罰鍰申請,但已提供資料並請求減輕罰鍰者,視為已提出申請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List.aspx?uid=1827&mid=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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