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免費!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立網球場使用優惠及租借

玩樂活動 苗栗縣

【內容簡介】

・苗栗縣立體育場提供苗栗縣立網球場的租借與使用服務,民眾可選擇月繳、季繳或年繳方式,亦可臨時使用。針對學生、年滿 65 歲以上民眾、身心障礙人士及體育志工提供費用減免優惠。此外,特定機關、體育會舉辦活動或於國民體育日使用,亦享有免收或減半收費。申請者需依規定繳費並取得感應磁卡進場,並遵守相關使用規範。
・對象(符合任一):具學生身分(憑學生證);年滿 65 歲(含)以上;具身心障礙身分(憑證);具苗栗縣立體育場體育志工身分且協助維護管理本網球場經認證屬實;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苗栗縣議會辦理活動;苗栗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軟式網球委員會舉辦網球比賽或選手訓練;於國民體育日(9/9)使用本網球場之民眾
・月繳費:400 元
・季繳費:每期 900 元(三個月為一期)
・年繳費:3,000 元
・學生:憑學生證折半收費(碩、博士生視同一般使用者)
・65 歲(含)以上民眾、身心障礙身分人士:憑證免收場地使用費,但須繳交相片供造冊查核並需繳付製作費 200 元
・臨時使用球場:個人每次 100 元(學生折半收費)
・磁卡遺失補發:每次 200 元
・使用照明燈光:每次投幣 100 元,限時使用 1 小時
・本場體育志工且協助維護管理本網球場經認證屬實者:折半優惠使用場地
・團體租借場地清潔維護保證金:5,000 元
・團體租借場地使用費:每面球場 500 元
・團體租借照明電費:三面 400 元
・教學優先使用場地:團體借用每面 500 元(以 4 小時為一時段,逾時應重新計算繳費)
・苗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苗栗縣議會辦理活動:經簽請縣長核定得予免收場地使用費
・苗栗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軟式網球委員會舉辦網球比賽或選手訓練:場地使用費減半收費
・國民體育日(9/9):免費提供民眾使用
・申請:- 個人使用:依照本要點辦理申請並繳交使用費及相關費用後,取得感應磁卡進場使用
・📍36054 苗栗縣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 4 段 79 號
・🕒上午 8:00 ~ 12:00、13:00 ~ 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 8:00 ~ 8:30)
・- 月繳、季繳場地使用費經繳費後,不得申請退還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stadium.miaoli.gov.tw/News.aspx?n=2247&sms=1177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