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科技局(TA ČR)發布第16次SIGMA計畫公開徵求,旨在支持應用研究與創新領域的國際雙邊合作。此計畫鼓勵捷克企業及研究機構與韓國、德國薩克森及台灣等地的夥伴共同提案,以提升研究成果、促進國際知識交流並協助進入海外市場。計畫總預算達 2.5 億捷克克朗,另有 4,000 萬捷克克朗專用於核能領域合作。單一計畫最高可獲 2,000 萬捷克克朗補助,最高補助強度為 75 %。申請人需透過 SISTA 資訊系統提交英文提案,並須符合特定的財務及註冊要求。本計畫旨在透過國際合作,推動創新發展並擴大參與國家的影響力。
・對象(須符合):捷克申請人須為企業或研究機構;須與韓國 (KETEP/KIAT)、德國薩克森 (SMWA) 或台灣 (MoEA/NSTC) 的外國組織合作;申請人(主要申請者及其他參與者)須在公共登記處公布 2022、2023、2024 年度財務報表(若有此義務);須在 2026/06/24 前註冊為實質受益人;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針對 KETEP (韓國) 合作夥伴:韓國主導組織須為設有研究機構或部門的企業。參與組織可為企業、大學、研究機構、研究協會、商業協會及醫療機構;針對 KIAT (韓國) 合作夥伴:韓國主導組織須為設有研究機構的企業。參與組織可為企業、大學、研究機構、研究協會、商業協會及醫療機構;針對 SMWA (德國薩克森) 合作夥伴:申請人須為設籍於薩克森或在薩克森設有設施的公司、大學或研究機構。計畫中至少須有一家薩克森中小型企業參與。若有研究機構/大學參與,則公司或公司聯盟須承擔薩克森方面至少 50 % 的合格計畫成本;針對 MoEA (台灣) 合作夥伴:台灣主導組織須為公司(企業)或公司聯盟。大學、研究與技術組織(RTOs)或其他經計畫辦公室認可具研究能力的法人實體,可作為公司的分包商申請;針對 NSTC (台灣) 合作夥伴:台灣主導組織須為學術機構。合格的台灣學術機構申請人須有正在進行的 NSTC 資助研究計畫,並須與國內研究機構及相關國內產業建立聯繫以參與計畫。若主要研究員(PI)隸屬於大學,則參與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須作為共同主要研究員(Co-PIs)或共同研究員(Co-Is)納入計畫
・總預算:250,000,000 捷克克朗
・核能領域合作專項預算:40,000,000 捷克克朗
・單一計畫最高補助金額:20,000,000 捷克克朗
・單一計畫最高補助強度:75 %
・與 KETEP (韓國) 合作:每個計畫約 1,200,000,000 韓元 (約 695,000 歐元),最多 2 個計畫
・與 KIAT (韓國) 合作:每個計畫不超過 1,500,000,000 韓元 (約 875,000 歐元),最多 2 ~ 3 個計畫
・與 SMWA (德國薩克森) 合作:薩克森地區過渡區最高補助率 60 %,發達區最高補助率 50 %。薩克森地區總補助金額不超過 5,000,000 歐元
・與 MoEA (台灣) 合作:單一計畫最高補助強度 50 %
・與 NSTC (台灣) 合作:單一計畫最高補助強度 100 %,每年約 90,000 歐元,最長 3 年
・申請:透過 SISTA 資訊系統以英文提交計畫提案
・📍- KETEP (韓國): 14, Teheran-ro 114-gil, Gangnam-gu, Seoul, 06175, Republic of Korea
・- 提案計畫書需透過 SISTA 資訊系統提交,建議將系統切換為英文介面
2026/04/23 ~ 202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