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針對轄下藝文展演場地,包括府中15,訂定使用收費標準,並提供特定條件下的費用減免。此項福利旨在鼓勵藝文活動推廣,減輕相關團體舉辦展演的經濟負擔。符合資格的申請者,經文化局審查核准後,可依其活動性質獲得不同比例的場地使用費減免,最高可達全額免費。例如,由文化局協辦的活動可享 50 % 的費用減免,而學校及其所屬團隊舉辦的藝文成果展演則可獲得 25 % 的費用減免。這項政策有助於活絡新北市的藝文生態,提供更多元的展演機會,讓藝文團體能更專注於創作與呈現,同時也讓市民有機會接觸豐富的藝文內容。
・對象(須符合):申請使用藝文展演場地;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核准
・對象(符合任一):活動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協辦;學校及其所屬團隊舉辦藝文成果展演
・場地使用費全免:適用於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主辦或與本局共同主辦活動、受本局補助之藝文活動、政府機關之藝文交流活動
・場地使用費 50 % 減免:適用於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協辦活動者
・場地使用費 25 % 減免:適用於學校及其所屬團隊之藝文成果展演
・申請: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核准
・📍220052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
・- 場地使用費依場次計算,全日場次以一日計,不足一日以一日計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fuzhong15.ntpc.gov.tw/xmdoc/cont?xsmsid=0G25338701592048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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