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老宅延壽建築物修繕補助計畫」,旨在協助屋齡 30 年以上、經結構耐震初評的合法建築物進行修繕。此計畫涵蓋 4 至 6 層公寓大廈的公共及私有空間,以及 6 層以下透天住宅的全棟修繕。補助項目多元,包括增設昇降設備、立面修繕、管線更新、無障礙設施改善等,旨在提升老舊建築物的居住安全與品質。申請人需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即可獲得修繕補助。本計畫鼓勵民眾改善居住環境,延長老舊建築物的使用壽命。
・對象(須符合):建築物為 30 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且領有使用執照 或 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屬合法建物者;建築物應作結構耐震初評;若為 4 至 6 層公寓大廈:;申請共用部分:整棟使用用途應超過 1/2 住宅使用;申請專有部分:專有部分限住宅使用;若為 6 層以下透天住宅:全棟作為住宅使用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為 4 至 6 層公寓大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人為 4 至 6 層公寓大廈之全體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申請人為 4 至 6 層公寓大廈之專有所有權人;申請人為 6 層以下透天住宅之共同持有所有權人同意共同推派代表人;申請人為 6 層以下透天住宅之單一所有權人
・4 至 6 層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增設昇降設備、建築物立面修繕、樓梯間修繕、公共管線修繕更新、老舊招牌/違規物/違建拆除、屋頂防水及隔熱(不含安裝太陽能光電板及安裝鐵架遮雨棚)、外掛式空調及其管線之安全改善(不包含窗型冷氣機或分離式冷氣機)、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
・4 至 6 層公寓大廈專有空間修繕: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管線修繕更新(給排水、電氣、燃氣管線)、配合上述項目所需之必要室內裝修
・6 層以下透天住宅修繕:立面修繕、屋頂防水及隔熱(不包含安裝鐵架遮雨棚)、外掛式空調及其管線之安全改善、增設或改善室外無障礙設施、居家安全及無障礙設施設備修繕、管線修繕更新(給排水、電氣、燃氣管線)、配合上述項目所需之必要室內裝修
・申請:申請人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老宅延壽計畫修繕補助
・- 4 至 6 層公寓大廈申請人須申請共用部分任三項目,始得申請專有部分修繕補助
資料來源:https://www.hcaa.org.tw/News/more?id=8c6f3072fefa491097de6a03baf4fb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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