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育有未滿 2 歲兒童的家庭育兒津貼,旨在減輕父母育兒負擔。本津貼依子女數每月補助 5,000 元至 7,000 元,發放至兒童滿 2 歲當月為止。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市且符合相關資格的我國籍兒童,並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或托育公共化服務。申請人可透過線上或臨櫃方式辦理。
・對象(須符合):兒童設籍高雄市;兒童為我國籍;兒童未滿 2 歲;兒童已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兒童未接受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指未送托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托嬰中心)
・第 1 名子女:每月補助 5,000 元
・第 2 名子女:每月補助 6,000 元
・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每月補助 7,000 元
・申請:- 線上申請:請於兒童完成出生登記、初設戶籍或兒童戶籍遷移 3 日後(遇例假日、國定假日延長)提出
・- 申請人需為幼兒的雙親本人(需進行身分驗證)
最高7,000元
資料來源:https://ktcservice.kcg.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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