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多項長期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復能照護、交通接送、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等,並提供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這些服務主要以提供實質照護為主,補助額度會依據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的失能程度而有所不同。此外,政府會依失能者的家庭經濟狀況減免部分負擔,低收入戶免負擔,中低收入戶負擔 5 %,一般戶負擔 16 %。民眾可透過線上或臨櫃方式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滿 65 歲(含)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滿 55 歲(含)以上原住民;滿 50 歲(含)以上失智症者(需檢具身心障礙證明、由神經科或精神專科醫師開立之醫師診斷書/意見書或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1分)等資料)
・照顧及專業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復能照護、社區適應、營養照護、進食與吞嚥照護、困擾行為照護、臥床及長期活動受限照護、居家環境或無障礙環境空間規劃等專業服務,依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
・交通接送服務:依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
・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依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喘息服務:有主要照顧者,依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
・部分負擔減免: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 5 %、一般戶 16 %
・申請:線上申請或臨櫃辦理
・本服務以提供服務為主,依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自費負擔
資料來源:https://ktcservice.kcg.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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