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為保障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而設立的強制性保險。當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時,受害人或其家屬(請求權人)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不論肇事者有無過失。給付項目包含傷害醫療、失能及死亡給付,最高可達 2,000,000 元。微型電動二輪車自 2022/11/30 起也納入強制投保範圍。未投保者將面臨罰鍰,若肇事更會加重罰款。請求權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將於文件齊備後 10 個工作日內給付保險金。
・對象(須符合):請求權人為因汽車交通事故遭致傷害的受害人本人,或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的受害人遺屬(順位:父母、子女及配偶;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或為受害人死亡且無遺屬時支出殯葬費之人(於殯葬費數額範圍內);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涉及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被保險汽車;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 200,000 元
・失能給付:最高 2,000,000 元
・死亡給付:2,000,000 元
・申請:請就近至產險公司各分支機構直接辦理
・-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 2022/11/30 起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現行已領有合格標章者應於施行後 2 年內投保
最高2,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www.cali.org.tw/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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