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提供補助,旨在支持民間團體輔導行為偏差的高關懷學生,透過多元學習機會,提升家長親職效能,改善親子關係,並鼓勵少年積極向上。本計畫補助項目包含團體活動、心理諮商及彈性課程等費用。申請單位須為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且曾受各地方法院或機關學校委託輔導高關懷學生的民間團體。每團體每年限申請一案,並需提交申請書、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相關文件。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須為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民間團體;曾接受各地方法院或機關學校委託,輔導高關懷學生之團體;輔導對象為需關懷學生,其範圍如下:;經少年法庭裁定轉介處分、交付觀察、接受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感化教育、安置輔導之少年;中途輟學、經學校評估列冊輔導之學生或其他機關(構)評估需關懷之少年
・團體活動費用:每案以 100,000 元為限,包含領導費(每小時以 1,200 元為限)、協同領導費(每小時以 600 元為限)、印刷費、場地費、場地佈置費、材料費、膳費及雜費(場地為自有者不予補助)
・心理諮商費用:每次以 1,600 元為限,每年每人以補助 24 次為限
・彈性課程費用:每案以 150,000 元為限,包含鐘點費(外聘團體領導者每小時 1,200 元、協同領導者每小時 600 元)、印刷費、材料費、雜費
・其他由民間團體申請,經本部審查核准之項目
・申請: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
・- 每一民間團體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最高1,200元
2026/07/01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www.ljc.moj.gov.tw/291807/291864/291866/1390198/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