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為有效運用社會資源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招募年滿 16 歲且具服務熱忱的民眾擔任志工。志工雖為無給職,但可享有平安保險、交通費及誤餐費(服務達 4 小時以上)、制服與文具等服務配備。此外,志工還能參與本所舉辦的聯誼活動、志工訓練、法令研商會議及座談會,表現優良者更有機會被提報申請各項志願服務獎勵。申請者需填具志願服務人員申請表。
・對象(須符合):年滿 16 歲;具服務熱忱者
・對象(符合任一):地政、稅務、戶政、營建、法制機關退休人員;地政從業人員
・志工平安保險
・交通費及誤餐費:每人每班次連續服務達 4 小時以上可發給
・服務配備:夏、冬季背心、水杯(瓶)、茶水、咖啡、文具等
・聯誼或慶生等活動:免費或酌收費用(視預算情形)
・志工訓練
・法令研商會議參與
・志工座談會參與
・志願服務獎勵提報
・申請:填具申請表向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申請
・📍(242011)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一段3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5:30
・志工為無給職;需遵守志願服務法及本所規章;執勤時應穿著服務背心及佩戴志工服務證;不得從事營利行為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xinzhuang.land.ntpc.gov.tw/cl.aspx?n=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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