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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內政部地政司外國人於中華民國取得土地權利申請

居住生活 全台

【內容簡介】

・本福利提供外國人於中華民國境內取得土地權利的申請辦法。申請人需符合其本國法律或條約規定,使中華民國國民亦享有相同權利。可取得的土地用途限於住宅、營業場所、辦公大樓、商店、工廠、教堂、醫院、外國人子女學校、外交及領事館舍、公益團體建築及墳墓等。此外,經主管機關核准,亦可為有助於重大基礎建設、整體經濟發展或農牧產業的投資而取得土地。申請核准過程免費,但需支付登記費。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本國法律或條約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亦享有相同土地權利;取得土地用途限於住宅、營業場所、辦公大樓、商店、工廠、教堂、醫院、外國人子女學校、外交及領事館舍、公益團體建築及墳墓;經主管機關核准,可為有助於重大基礎建設、整體經濟發展或農牧產業的投資而取得土地;外國法人需經中華民國法律認許並取得核准
・申請核准:免費
・登記費:不動產公告現值之 0.1 %
・申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
・若外國公司首次在台設立分公司,應向經濟部申請許可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land.moi.gov.tw/enhtml/qalist/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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