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針對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民眾,提供公有停車場停車費優惠。凡符合資格者,使用車輛停放於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時,可享有每小時 10 元的優惠停車費率。此措施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的交通負擔,鼓勵其外出活動。
・對象(須符合):貼有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核發加註車號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使用之車輛停放於臺南市公有停車場
・停車費優惠:每小時 10 元
・申請:使用貼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車輛停放於臺南市公有停車場即可享有優惠
・📍700280 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241號
・🕒南門繳費服務台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開放服務
・本市公有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車輛保管責任
資料來源:https://citypark.tainan.gov.tw/tw/main/menuContent.aspx?menuid=blPySggu5Dk%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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