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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復水申請

居住生活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提供用戶復水申請服務,適用於因欠費或其他原因導致停水的用戶。申請人需繳清所有欠費、臨時費及復水費,即可透過臨櫃、線上、郵寄、傳真或電話等方式提出申請。一般申請約 1 天可處理完成,線上申請約 2 天。繳費完成後,營業分處將於下一個工作天內完成復水。若現場有水表位置不完整、管線阻塞等狀況,申請人需自行改善或申請外線改裝並負擔相關費用後才能復水。
・對象(須符合):用戶之用水已遭停水或有水費欠繳;若停水超過 2 年未復水,申請人須繳清所有應繳費用並重新簽訂用水契約;若因現場狀況(如水表位置不完整、門鎖、堆積物品、管線老舊或阻塞)導致無法復水,申請人須自行改善或申請外線改裝並負擔所有相關費用;建築物拆除重建者,須重新申請用水
・復水服務:需支付欠費、臨時費及復水費
・緊急復水:若於當日下午 4:00 後或非工作時間申請,復水費將依水表口徑加收 50 %
・停水處分未滿 2 年者:需支付停水期間基本費(臨時費)之半數
・申請:臨櫃、線上、郵寄、傳真、電話申請
・📍10672 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 131 號
・- 電話申請為預約性質,申請人須先繳清所有欠費、復水費及臨時費

資料來源:https://english.water.gov.taipei/cp.aspx?n=FBE0F6482E06CF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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