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提供赴臺就醫病患及其陪同者住宿費用補助,旨在減輕縣民因罹患嚴重傷病、罕見疾病或發展遲緩等需轉診至臺灣本島就醫時的經濟負擔。補助對象為設籍金門縣的居民,且需經金門縣內醫療院所評估轉診。補助金額依申請人的福利身分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一般戶)而異,設有每日及每趟次的最高補助上限。申請人需在就醫返金門之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金門縣衛生局或各鄉(鎮)衛生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金門縣;於就醫期間及前後各一日,有就醫及入住於合法旅宿事實者
・對象(符合任一):因罹患先天性罕見疾病、重大傷病或嚴重傷病至金門縣醫院或各鄉(鎮)衛生所就醫,經該單位評估需轉診至臺灣本島就醫之病患及其隨行陪同者;已通報金門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之(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含暫緩入學兒童),因金門縣無法提供療育措施,至金門縣醫療院所就醫,經評估需轉診至臺灣本島療育或檢測之早療個案及其隨行陪同者
・住宿費用補助:以一房為限,每趟次住宿期間最高以 5 日為上限
・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1,200 元,每趟次最高補助 6,000 元
・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800 元,每趟次最高補助 4,000 元
・一般戶:每日最高補助 500 元,每趟次最高補助 2,500 元
・年度申請次數:一年以 6 次為限
・年度申請次數(持有重大傷病卡、早療個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一年以 12 次為限
・申請:向金門縣衛生局或各鄉(鎮)衛生所申請辦理補助
・📍890005 金門縣金沙鎮汶沙里后浦頭120號
・- 實際住宿費用如未達補助金額,以實際住宿費用覈實補助
最高6,000元
就醫返金門之日起三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jinshahc.kinmen.gov.tw/Content_List.aspx?n=57622D5F3C5A7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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