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為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針對經檢察官傳喚到庭作證或進行鑑定的證人、鑑定人及特約通譯,提供日旅費、鑑定費及傳譯費等相關費用支給。這些費用旨在補償其參與司法活動所產生的開銷。申請人無需額外填寫複雜表格,費用將由錄事製作聲請書,經檢察官及書記官簽章證明後,由專人在為民服務中心單一窗口自動發放,以提供便民服務。
・對象(須符合):經檢察官傳喚到庭作證或鑑定之證人、鑑定人;經檢察官傳喚到庭提供服務之特約通譯
・證人日旅費
・鑑定人日旅費
・特約通譯日旅費
・鑑定費
・傳譯費
・申請:於證人、鑑定人、特約通譯到庭後,經檢察官、書記官簽章證明,由專人在為民服務中心收費處單一窗口自動發給
・📍403601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
資料來源:https://www.tcc.moj.gov.tw/295804/295815/806524/806527/806537/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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