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交通罰鍰退款申請服務,針對民眾或公司行號因重複繳納罰鍰或經裁定免罰的情況,可申請退還溢繳或免罰的款項。申請人需具備臺幣活存帳戶,並透過線上系統提交申請,同時檢附身分證件及存摺帳號頁面等相關文件。線上審核作業預計需 7 至 14 個工作天,如有急需領取,亦可持公文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裁決處或工作站臨櫃辦理。
・對象(須符合):具備臺幣活存帳戶;為公文上之「受文者」或重複繳納罰鍰之「受處分人」
・退還重複繳納或經裁定免罰的交通罰鍰金額
・申請:線上申請;亦可持公文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處或所屬工作站裁罰窗口臨櫃辦理
・📍- 320032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內壢總處)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中午不休息)
・- 建議使用經常使用之臺幣活存帳戶,避免受銀行管制帳戶無法完成匯款
資料來源:https://tad.tycg.gov.tw/PeopleUse/Description?type=Refund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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