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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115學年度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入學及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7-07-31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針對設籍臺北市或符合特定條件的適齡幼兒,提供公立幼兒園入學機會,並實施學費及延長照顧服務費用的補助與減免。符合資格的家庭,其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上限為 1,000 元,第二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幼兒則可免繳學費。此外,經濟弱勢家庭的幼兒參加延長照顧服務也可免收費用。本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確保幼兒享有平價且優質的教保服務。
・對象(須符合):幼兒年齡介於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依學年度出生日期認定);設籍臺北市之幼兒,且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同一戶(原住民身分、經社政主管機關依法安置或任職於同一學校之教職員工子女者,得免設籍本市);居留臺北市之外籍幼兒(父母一方及幼兒須持有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或官員證,且幼兒居留地址需與父母一方相同);臺北市試行收養期之幼兒(收養人需設籍臺北市,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對象(符合任一):第 1 胎子女家長(適用學費補助);第 2 胎以上子女(含第 2 胎)(適用學費補助);低收入戶家庭子女(適用學費及延長照顧服務費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適用學費及延長照顧服務費補助);身心障礙幼兒(適用學費補助);經濟情況特殊幼兒(適用延長照顧服務費補助):家戶年所得 300,000 元以下;或家戶年所得 300,000 ~ 600,000 元,且父、母或監護人有以下情事之一:因災害或急難事由死亡/失蹤致生活陷困境、罹患重病致生活陷入困境、失業致生活陷入困境、因其他變故無法獲得任何社會救助或保險給付致生活陷入困境;或特殊境遇家庭或危機家庭之子女;法定需要協助幼兒(優先錄取資格):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危機家庭幼兒、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優先錄取資格):本市國立大學、市立大學及其附設學校、公立國民小學或獨立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限就讀父母所任職之校(園),且現職認定以 2026/08/01 在職者為準;新住民子女(僅 5 歲幼兒具優先錄取資格);3 胎家庭子女(優先錄取資格):幼兒有 2 個(含)以上兄弟姊妹;兄或姊就讀該幼兒園或該國小 1 或 2 年級之幼兒(優先錄取資格)
・公立幼兒園學費:第 1 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 元
・公立幼兒園學費:第 2 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家庭子女、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
・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費: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收費(原每半小時 20 元)
・申請:請至「臺北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 e 點通」網站線上申請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5號2樓(臺北市立松山幼兒園)
・每位幼兒登記公立幼兒園以 1 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 2 園登記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2026/05/25 ~ 2026/05/27

資料來源:https://www.ssdn.tp.edu.tw/cp.aspx?n=8490DFC1005B3B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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