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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學費減免及延長照顧服務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針對就讀臺北市公立幼兒園的幼兒提供學費減免及延長照顧服務補助。第一胎子女的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 元,而第二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及身心障礙幼兒則可免繳所有費用。此外,對於經濟需要協助的幼兒,參加幼兒園的延長照顧服務(包含課後及寒暑假加托)也可免收費用,其差額由行政院及臺北市政府協助支付給幼兒園。
・對象(須符合):幼兒已就讀臺北市公立幼兒園;幼兒年齡為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設籍本市,且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同一戶(具原住民身分、經社政主管機關依法安置或任職於同一學校之教職員工子女者,得免設籍本市);居留本市之外籍幼兒(父母一方及幼兒須持有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或依駐臺外交機構人員及其眷屬身分證明發給要點第3項所發給之官員證,其中幼兒居留地址需與父母一方居留地址相同);本市試行收養期之幼兒,幼兒於共同生活期間無設籍限制,惟收養人仍需設籍本市
・對象(符合任一):家庭育有第二胎以上子女;幼兒為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幼兒為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幼兒為身心障礙幼兒;幼兒為經濟情況特殊幼兒(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家戶年所得 300,000 元以下;家戶年所得 300,000 ~ 600,000 元,且父、母或監護人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因災害或急難事由死亡致生活陷於困境;因災害或急難事由失蹤致生活陷於困境;罹患重病致生活陷入困境;失業致生活陷於困境;因其他變故無法獲得任何社會救助或保險給付致生活陷於困境;幼兒為特殊境遇家庭或危機家庭之子女
・公立幼兒園學費: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 元
・公立幼兒園學費:第二胎以上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
・延長照顧服務費:經濟需要協助幼兒免收費
・申請:學費減免通常於幼兒入園時,經資格審查後自動適用。延長照顧服務補助則由幼兒園協助家長向相關單位申請。
・📍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5號2樓(臺北市立松山幼兒園)
・🕒8:00 ~ 16:00(臺北市立松山幼兒園)
・本補助政策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要點辦理,費用差額由政府協助支付。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113學年度 ~ 115學年度(持續辦理)

資料來源:https://www.ssdn.tp.edu.tw/News_Content.aspx?n=96CE7A76E32D8CEF&sms=84F3D40B8E0D07E9&s=D3D11C9577710B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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