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結核暨肺部疾病醫學會提供結核暨肺部病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服務。此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後醫師可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亦為六年。申請展延的醫師需在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累積至少 300 點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積分,其中來自本學會的積分不得少於 150 點。申請時需提交相關文件並繳交 1,000 元的審查費用。
・對象(須符合):結核暨肺部病專科醫師;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參加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積分三百分以上;其中台灣結核暨肺部疾病醫學會積分不得少於一百五十分
・專科醫師證書展延:每次展延期限六年
・審查費:1,000 元
・申請:以通信方式郵寄至學會會址;審查費可親自郵局劃撥轉帳或由秘書處E-MAIL寄送超商代收單據至四大超商繳費
・📍103745 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104號3樓
・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得申請展延;因故無法於證書效期內申請展延者,應於證書效期屆滿一年內補行申請
最高1,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tstld.org/doctor_apply_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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