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供「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服務,旨在協助出口商或國內賣方,使其貨品在出口至中國大陸時,能適用ECFA早收清單的優惠關稅待遇,進而降低貿易成本。此證明書適用於符合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的貨品,申請人需透過貿易署建置的線上作業系統,備妥相關文件向經核准的簽發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費用為每件新臺幣 250 元,若需增加證明書份數則另收工本費。此為一項常態性服務,旨在促進兩岸貿易往來,提升臺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對象(須符合):出口人或國內賣方;貨品需為ECFA早收清單內;貨品需符合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出口商及進口商須在雙方註冊登記
・ECFA原產地證明書:使貨品適用優惠關稅待遇
・申請費用:每件 250 元
・增加份數工本費:每增加一份 50 元(超過正本 3 份、副本 6 份時)
・申請:- 透過貿易署建置之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線上作業系統辦理
・- 證明書不得塗改,經塗改者無效
資料來源:https://www.ecfa.org.tw/EcfaCertiDoc.aspx?nid=2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